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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智乐律师是史密夫斐尔事务所首席执行官。

欧律师是本所的行政总裁,负责监督人员、事务、客户和增长策略。

欧律师在史密夫斐尔工作了21年,在他的监督下,本所一些业务包括本所领先市场的争议解决业务成功取得了增长,并且在亚洲区快速扩展。

欧律师在仲裁和争议解决两方面都是思想领袖和熟练从业者,曾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上出庭办案,并定期出任仲裁员。

他个人作为执业律师及担任区域和全球业务领导人两方面的工作中,均与本所最大的客户紧密合作。

欧律师于2007年创立本所首个LGBT +网络,是本所和更广泛社区中多元包容主义的坚定倡导者和积极支持者。

他目前是本所全球高管委员会的委员、亚洲区争议事务高管委员会的主席,以及本所的全球LGBT +网络IRIS的执行赞助商。

欧律师近期曾处理的法律事务包括:

  • 代表韩国政府处理按照《美韩自由贸易协定》而提起的首宗投资条约仲裁案(Jin Hae Seo v. Republic of Korea)
  • 向马来西亚政府提供法律服务,处理向新加坡共和国提出、关于解释双边条约的12亿美元仲裁案
  • 向Grand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,处理其就香港原讼法庭的决定而高调提出的上诉,并且获得胜诉,撤销国际商会的一项仲裁裁决

他在专业、业务和社区事务方面的简历包括:

 

Background

欧律师于1998年加入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,并于2007年担任合伙人。

2014年至2020年,他负责领导本所的全球争议解决业务和亚洲区业务。

欧律师祖籍苏格兰爱丁堡。他于1996年毕业于阿伯丁大学(University of Aberdeen),取得法学学士学位。

他拥有香港和英国律师执业资格。